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舆玉川村镇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Pingyu Yuchuan Country Bank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郑利民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解放街航运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

463400

网址:

http://www.pyycbank.com/

联系电话:

0396-5168978

电子邮箱:

pyycbank@163.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00MA3X40039H

登记机关: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经营情况

20241231日,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133857.43万元,较年初上升13374.29万元,11.10%,其中各项贷款72994.76万元,上升131.91万元,增幅0.18%

20241231日,负债总额125051.77万元,较年初上升12243.76万元,11.37%。其中各项存款119963.7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5.93%,较年初上升12243.76万元,增幅11.37%。其中单位存款2606.33万元,占存款总额的2.17%;个人储蓄存款117357.39万元,占存款总额的97.83%

四、股本情况

本行股本总数为5000万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股本

5000.00

100.00

5000.00

100.00

法人股

2700.00

54.00

2516.13

50.32

自然人股

2300.00

46.00

2483.87

49.68

五、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我行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通过13项议案。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1.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届董事会由4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郑利民

2.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5次,审议通过议案33项。各位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决策,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体现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1.监事会构成

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卢长青。

2.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5名,其中:董事长1名监事长1名、副行长2行长助理1名。

2.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五)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总行营业部、高杨店支行东和店支行、龙王庙支行、李屯支行、东皇支行、泰和路支行、清河支行、西洋店支行、永乐支行10个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金融许可证号

1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舆县解放街与航运路交汇处东南

S0069H341170001

2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高杨店支行

平舆县高杨店镇高杨店街中段路北

S0069S341170001

3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东和店支行

平舆县东和店镇汽车站北100米

S0069S341170002

4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龙王庙支行

平舆县庙湾镇龙王庙村

S0069S341170003

5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李屯支行

平舆县李屯镇李屯村委八组(派出所路北

S0069S341170004

6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东皇支行

平舆县陈蕃路与东皇大道交东151号

S0069S341170005

7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泰和路支行

平舆县泰和路北段西侧56号

S0069S341170006

8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清河支行

平舆县丰收路华鼎四期东北角

S0069S341170007

9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西洋店支行

平舆县西洋店镇永盛西洋城北大门东

S0069S341170008

10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永乐支行

平舆县永乐大道中段路北西侧

S0069S341170009

(六)公司员工

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2

公司在职员工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0

本科学历

53

其他

19

合计

72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六、报告期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一)声誉风险

1.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2.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本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3.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本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4.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5.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本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6.各支行在总行统一领导、监督和管理下,负责本辖内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总行综合部和各部门,须设置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专职人员从事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各分支机构应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各声誉风险因素对全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局部、单一的风险进一步蔓延并威胁全行的声誉。凡发生可能涉及全行的声誉风险事项的,应立即报告总行。

(二)流动性风险

1.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取向是稳健原则,即控制风险与讲求效益并重。通过加强有效管理,把全行流动性风险压降到可以有效控制的范围,坚持补充流动性不足与处置流动性剩余并重,既要控制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又要控制流动性过剩而导致成本上升、收益降低的风险,以促进各项业务的协调稳定发展。

2.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确保以较低的成本,保持充足且适度的流动性,随时满足客户支付需求,兑现客户贷款承诺,维护良好的市场信誉,实现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协调统一,以推动本行的持续、健康运行。

3.本行成立流动性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本行流动性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由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总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流动性管理工作。财务运营部监测辖内存款、贷款、头寸变化及风险状况等情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合理安排贷款期限结构,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流动性风险及其监测和管理的真实性。

在全行流动性管理基本框架下,各分支行贯彻落实好总行的各项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

(三)信用风险

1.基本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我行贷款余额为72994.76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为1270.75万元,其余全部为正常类贷款。信贷资产质量总体比较稳定。

除信贷资产和同业资产外,我行不存在投资业务和有风险敞口的表外业务,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四)市场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我行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包括对国家大政方针、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的持续监测和评估。

2.风险限额管理:设定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风险敞口限额等,并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在限额范围内进行。

3.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定期向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报告市场风险状况,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敞口情况。

(五)操作风险

1.内部控制体系:我行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明确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和权限管理,以防止操作失误和内部欺诈。

2.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进行操作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点,如系统故障、人为错误、欺诈行为等。

3.员工培训与监督: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同时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

2.风险防控情况

1)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我行制定有《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尽职免责管理指引》信贷制度,并由业务发展部抓落实工作。宗旨为了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质量,促进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构建全流程风控管理体系。我行建立有《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尽职操作流程》,该制度是对每一个信贷岗位尽职评价的依据。要求了从授信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含评级)、授信审查及评审、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结算、贷后管理、贷款收回与展期、信贷档案归档等九项工作指引。规范了信贷操作流程。

3)加强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密切联系客户,定期拜访客户,及时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4)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防范民间金融风险向我行传递方面

我行认真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防范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校园网贷风险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排查”、“银行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等风险排查及相关宣传活动,以确我行经营安全和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重视非法集资的宣传、防范和处置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本行员工、客户、区域内居民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并要求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对我行员工、基层负责人采取行为排查、定期考评、重点监控等方式,防范参与非法集资,净化自身行为;对发现的客户、民间非法集资行为,立刻向政府处非办报告,并协助查处。

各类风险排查结果显示我行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开展符合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业务办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暂不存在相关风险问题。

(五)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防止出现重大案件和群体事件方面

1.加强制度建设。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入手,规范操作流程和业务管理,促进内控机制的建立,认真研究业务发展和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补充和完善内控制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2.按照《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制度和驻马店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等重要文件,对我行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了我行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3.继续坚持监管部门规定的风险防控制度和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并按相关规定严格考核。努力把风险防控工作做深入、做细致,不但要加大对营业前台的检查频次,更要加大对内部工作环节和内控岗位的检查力度,避免因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酿发案件。

七、薪酬政策

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其他津补贴、绩效工资、年度奖金和专项奖金6部分。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之和原则上不超过薪酬总额的40%,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专项资金之和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60%。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岗位的基本价值,是综合各岗位的工作量、贡献度以及所承担的风险而确定的不同等级、档级的工资标准。员工岗位工资按照级别和薪档,对应等级评定级别确定,按照《员工岗位工资职级薪档对照表》(详见附件)套算。

支行行长(班子成员)的岗位工资根据职级薪酬套算后,同时考虑各支行经营规模及管理难度的差异性,设置规模调整系数,详见附件《支行规模系数计算表》。

每月15日之前岗位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岗位计算工资;每月15日之后岗位发生变动的,按照原岗位计算工资。

员工存在岗位重叠的,按照孰高原则执行。

2.工龄工资:按20元/年标准执行。

3.职称工资:高级职称500元,中级职称200元,初级职称50元,以最高者为准。其中,银行从业资格取得证书的20元/月,初级或中级全科通过的50元/月。

各类津补贴

根据在岗员工不同情况作为补充和调节的补充性工资。标准如下表:

 

 

 

各类津补贴执行标准表

类别

补贴对象

执行标准(元∕月)

城乡补贴

龙王庙支行、李屯支行、西洋店支行全体员工

500

东和店支行、高杨店支行全体员工

600

业务拓展补贴

贷款户数低于200户(不含)的客户经理

300

支行负责人、贷款户数大于200户(含)的客户经理

500

通讯费用补

负责人

100

客户经理

50

特殊岗位补贴

1104报表及人行报表岗

100

 

)绩效工资

1、机构绩效薪酬包括存款绩效、贷款绩效、清收绩效、业务操作类绩效、风险合规类绩效。

1)存款绩效薪酬

1.1)存量存款薪酬计提标准:年度内,凡保持住上年底存款余额的,每月按照0.26/万元的含量计发存量绩效。

月末存款余额低于上年底存款余额的,实际存款余额计发存量绩效。

1.2)增量存款薪酬计提标准:以上年底存款余额为基数,年度内日均存款余额较基数增长部分,按4元/万元计算日均净增绩效。

2)贷款绩效薪酬

2.1)贷款户数绩效(余额大于等于0.5万),以当月贷款户数为基数,每户2元/月,按月计发。

2.2)利收绩效,以当月利息收入为基数,按万分之40逐月计发利收绩效工资。

2.3)日均贷款净增额绩效,贷款日均余额新增按万分之10元计发绩效。

2.4)机关人员营销成功的新贷款户报信贷管理部登记并核实后,按50元/户计发绩效工资。

3)清收不良贷款绩效

1.202212月31日以前的形成不良贷款,现金清收的按收回本金的百分之四给予奖励盘活清收的收回本金的百分之一点五给予奖励;依法收回的涉诉不良贷款执行过程产生费用从计发奖励中计付

2.对不良贷款中分期还款的现金收回本金部分依据上述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并按清收金额计算清收任务全额收息转换为正常形态的不良贷款不计发奖励,可计算清收任务分期还款及欠息转换的正常贷款本年度内重新转化为不良的,全额扣除清收任务。

3.所属机构现金收回表外核销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处置变现收回的不良贷款,抵贷款所属支行清收盘活任务,并1项所列比例标准给予奖励。

4.员工或支行认领清收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所属机构提供必要的贷款资料信息,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到信贷管理和清收部门备案清收明细;不良贷款收回的,支行认领属于总行剥离剔除贷款的按收回本金额的80%抵贷款认领支行清收任务;员工认领属于总行剥离剔除贷款只计发奖励;员工认领所属支行不良贷款的抵贷款所属支行清收任务(本机构员工不得认领本机构清收范围内的不良贷款);员工认领表外核销不良贷款的按员工所在支行和贷款所属支行各50%抵清收任务;表外核销不良贷款所属机构不同意认领的按认领核销不良贷款金额50%加计所属支行清收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收的,对认领员工或支行按1项所列标准的150%给予奖励;所属支行协助收回总行剥离剔除贷款的只给予同等奖励,不计算清收盘活任务。

5.专(兼)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人员按依法清收2022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不良贷款本息额的百分之二计发奖励

6.六月底完成上半年清收任务表内外不良率控制目标以内机构奖励机构6000元,奖励负责人1000元年底完不成清收任务、表内外不良率超出控制目标,奖励全额退还。

7.年底全部完成清收任务表内外不良率控制目标以内机构奖励机构10000元,奖励负责人2000元并对超额完成清收任务部分按百分之二给予奖励。

8.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挂账利息和罚息的,按清收利息金额的百分之十计发奖励。

9.以抵债资产收回的不良贷款纳入抵债资产管理的按清收不良贷款本金的50%计算清收任务,不计发奖励。

(四)业务操作类绩效薪酬

4.1)柜员业务量绩效薪酬,按照综合柜员每月办理的业务数量计提,业务数量在1000笔(含)以内的按1000元计发,业务数量超过1000笔部分按0.5元/笔计提。主管按网点柜员平均业务量的1.5倍计。

(五)风险合规类绩效。

风险合规类绩效联系各支行25%绩效工资,每月考核风险合规类指标的得分情况,对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支行,扣减25%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设置详见附件2《平舆玉川村镇银行风险合规百分考核指标》。

2、岗位量化绩效

(一)网点负责人薪酬

支行负责人绩效薪酬=【本支行员工平均绩效×1.8】

(二)部门负责人绩效薪酬=【本行员工平均绩效×1.3】+个人绩效薪酬(参照机构绩效计算标准)

(三)机关员工=【本行员工平均绩效×0.8】+个人绩效薪酬(参照机构绩效计算标准)

)年度奖金

1.专项奖励。用于对年度中间各业务条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激励办法的奖励兑现。

2.年终奖励。联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用于对本行确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后的兑现。在核定年度薪酬总额内,工资结余部分作为考核资金。

奖励工资的计发参照附件《绩效工资职级系数对应表》。

3.其他奖金:指在机构以外获得荣誉或为单位赢得声誉的给予同等或一定的奖励。若有奖励金额的,参照奖励金额给予同等奖励;若无奖励金额的,国家级奖5000元,省级奖3000元,市级及其他1000元。

其他事项

(一)不良贷款特别规定

1.当月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完成率联系支行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不良贷款清收任务80%(含)以上,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完成当月不良贷款清收任务50%(含)-80%(不含),扣减支行和负责人2%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不良贷款清收任务20%(含)-50%(不含)的,扣减支行和负责人3%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不良贷款清收任务20%以下的,扣减支行和负责人5%绩效工资年度内完成本月及之前所欠清收任务的,返还所欠扣减绩效工资,完成全年清收任务的返还年度内全部扣减绩效工资。

2.年度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完成联系机构绩效工资年度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完成不足80%机构扣发机构平均一个月绩效工资的30%年度清收不良贷款任务完成不足50%机构扣发机构平均一个月绩效工资

3.当年新增形成的不良贷款与当月存量不良贷款合计超过年初不良贷款余额的当年新增部分按每超一万扣减机构绩效工资100元,按月扣发;年底完成不良余额控制指标的或不良率控制在标准以内的,全额返还所扣绩效工资;年底不良余额控制指标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返还所扣绩效工资。

4.六月底不良率控制超任务指标且不能较年初下降的后三名支行分别给予罚款1000元、2000元、3000元年底完成清收任务、表内外不良率控制在指标以内的罚款全额退还;年底不良率控制超任务指标且不能较年初下降的后三名支行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4000元、6000元

5.不良或逾期贷款应诉未诉,造成贷款诉讼时效灭失、贷款处置不力形成资产转移、流失的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支行负责人、管理(包户)责任人给予全额包赔;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良清收任务完成率=当实际清收表内外金额/当任务数*100%

实际清收金额不包含当年新增的清收,不包含表内核销的金额,不与当新增相轧差。

不良贷款控制余额为年初不良贷款余额减去逐月累计清收任务金额(表外核销与认购收回的冲减不良贷款控制余额);

不良贷款包含贷款本金逾期和欠息60天(含)以上的贷款。不良率是指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即不良率=不良贷款/贷款余额×100%表外核销不良贷款纳入机构不良率考核。

)加班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计发(日工资标准按1800元除以22天计算)。

)带薪休假补助:根据国家规定,由职工本人申请,单位统筹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按有关规定发放补助,计算基数1800元

)员工连续3个月考核倒数第一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直接待岗,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障。待岗期2个月内考核仍排倒数第一的予以辞退。

)新招聘员工实行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八)延期支付

各部(室)、支行负责人、主管、客户经理绩效薪酬实行延迟支付,延迟支付期不低于三年,延迟支付金额为支行及部门负责人所有绩效工资的30%,客户经理20%,其他人员10%,延期支付期间如有案件造成损失或发放贷款形成损失的,损失用延期支付工资进行赔偿。

八、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坚持“立足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与办行宗旨,在巩固业务优势的基础上,集中资源坚定不移推动涉农客户、小微企业客户,调整并优化客户结构,努力打造一家公司治理完善、内控管理严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运行健康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行各项贷款余额72994.76万元,较年初上升131.91万元,增幅为0.18%;贷款户数6368户,较年初下降608户,户均贷款11.46万元。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88.48万元,较年初增加703.36万元,增幅为2.63%;涉农贷款余额为54106.95万元,较年初减少1757.51万元,增幅为-3.15%。

2024年我行累计发放贷款83563.42万元,贷款平均利率为6.84%,较年初下降0.64个百分点。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应延尽延措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同时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九、社会责任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4年,本行通过制定年度消保计划,明确消保工作的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

2024年,本行在年初制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及金融知识宣传实施方案》,对全年宣传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在3月份紧扣“权利 责任 风险”的主题,积极广泛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在9月份开展了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根据阶段工作安排,自行组织开展了反假币宣传、金融知识送文艺下乡等活动,在营业网点布设宣传台,将金融知识对外宣传常态化。

十、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2024年,本行发生股东股权转让一笔,详情如下:

1.拟转让方 

驻马店市恒远砼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房玉琴,统一社会代码: 9141172357359893592015年9月,驻马店市恒远砼业有限公司入股100万股,现行股份100万股,占比2%;因其自身原因,驻马店市恒远砼业有限公司欲将其所持股权进行转让。经驻马店市恒远砼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梁萌协商,决定将驻马店市恒远砼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金无偿转让给梁萌

2.拟受让方

梁萌,女,身份证号:412801196506180842,现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街727号2号楼12号,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本次拟受让100万股,受让后梁萌持有我行股份100万股,占比2%,不改变本行股权结构。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1.平舆金恒牧业有限公司,冻结金额2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2.平顶山市富森实业有限公司冻结金额5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三)本行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平顶山市审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十二、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行

(二)本报告在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官网上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

网址:http://www.pyycbank.com/

附件1 利润表

附件2 资产负债表

附件3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附件4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

 

 

 

 

 

 

附件利润表

图片1 

 

 

 

附件资产负债表

图片2 

 

 

 

附件3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图片3 

图片4 

 

图片5 

 

 

 

 

附件4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